强制企业为职工缴五险 居民可单独申请办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日公布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征收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增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个人身份纳入参保主体。此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规定。这意味着广州市居民可单独到地税登记分局办理社保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方面,草案增加了网上申报方式。同时也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办理缴费申报,并可以通过网上申报。
草案还增加了个人缴费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也可委托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代扣。
强制措施
未按时足额缴费 法院拍卖其财产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如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在10日内对其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
如果用人单位仍逾期不缴,社保经办机构可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报所属社保行政部门,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保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如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将要求其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保费的处置方式。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且未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
投诉渠道
单位不帮买社保 向人社地税投诉
当职工遇到企业不帮职工购买社保情况怎么办?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社保登记核定,职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人社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12333。
如果单位已经办理社保登记核定,而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部门市地税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66,同时可以登录地税部门网站给“局长信箱”发送邮件,市地税部门将在90天内给予处理,如单位仍旧继续不依法缴纳社保,市地税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家说法
单位缴费申报须30天内完成
社保专家余清泉强调,工伤保险自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颁布起就强制征收了,并且范围逐步扩大;生育保险很多省份也在试行,本次修订主要体现了险种的成熟定型,并且将社保法等最新内容纳入文件中。
他同时表示,草案明确了用人单位代缴义务和责任。草案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代为申报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做了细化的规定:
第一,明确办理缴费申报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且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三,明确单位应保证员工社保缴费知情权;
第四,明确规定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的责任在单位,且单位不能将滞纳金责任转嫁给职工。
余清泉认为,草案规定的网上申报更加人性化,也更加便利、高效、准确。
职工声音
“我连三险都没”“我不想买社保”
2006年,童先生从老家湖南南下广州,进入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当时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但半年后童先生跳槽到广州市一家印刷厂,5年来,单位却一直未帮其购买保险,“什么五险?我连三险都没了”。
“公司的大部分员工都没有买保险,只有单位少数骨干、领导购买了保险。”童先生表示,我们是外来工,本来就背井离乡,单位没给我们买社保,让我们更没有安全感。
为什么不向单位争取购买社保呢?童先生坦言,“怕被领导说,怕被炒鱿鱼。”
而在天河区某企业工作的孙先生代表另外一些人的观点,孙先生的企业本打算帮其办理社保手续,但来自广西的孙先生却表示“我不想买社保”,他说,“我也不知道在广州能待多久,说不定哪天就走了,异地转移社保又麻烦,交社保不如自己存着。”
官方声音
员工不愿缴企业也要买
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负责人分析,目前广州市企业未给职工买社保是企业和员工双方面的原因,“有些企业为节约成本,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员工不愿意缴,特别是年轻员工”。而流动性大又是其主要原因,“明天我离开广州了,我享受不到(社保待遇),(职工)就没有了积极性。”
该负责人强调,“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所有职工买社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经济理由和个人理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征求意见
民众可于12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中对草案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