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就业援助新政策出台!个人参保缴费者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流程有变更!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1-17 |
阅读次数:3825
注意啦注意啦!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办理缴纳社保二金)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的办理流程发生变化啦!!
原先只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享受:
1)本市户籍,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2)申请前连续停止单位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并按规定以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办理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手续;
3)已经办妥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
新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流程:
*需先至户籍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不包括“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再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按新政策中规定的条件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现将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缴金一半补贴)的流程再为您整理一下:
1)首先您已达到”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上图中包含的七类人员),并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2)完成”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后,请您再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折,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自谋职业加金以及社会保险费补贴两项业务。
相比已废止的旧办法,新办法多了一个”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认定的步骤,并且扩大了可享受该项补贴的人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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