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外来劳动者与户籍人口逐步享受同等就业扶持政策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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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列举出23项当前就业工作,涉及31个国务院部委和中央有关单位。《意见》明确,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策指向,即在“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一项任务中明确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对于“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意见》具体提出,“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加大对贫困人口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他们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逐步消除就业的城乡“藩篱”
北京大学中国职业研究所所长陈宇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而且是比较大的突破,这将逐步打破就业扶持政策的地域性,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在更大的范围内协调就业工作。
“就业政策无论在中国还是国外,都是有地域性的。北京人找不到工作,自然要找北京市的劳动部门。”陈宇表示,政策的地域性逐渐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鸿沟”,使城乡就业产生差距,不利于劳动者的流动。
陈宇表示,这一政策在当前就业工作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将更充分地支持劳动力资源的流动,逐步消除就业的壁垒,消除就业的城乡“藩篱”,让就业实现一体化,对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生产的效率都有很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