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职工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19 |
阅读次数:4508
上海男职工陪产假规定多少天?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由此也可知,即上海符合晚育条件的男职工的陪产假(护理假)为三天。
相关内容: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上一篇:如何申领生育津贴怎么申领生育津贴
下一篇:过了生育年龄为什么还交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