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资料?条件有哪些?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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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北京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重新制定。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报销申请材料有哪些?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后应及时支付给参保人员。
2、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 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户籍);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外来人口);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
4、女职工的引、流产证明;
5、医学诊断证明书;
6、《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三点: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2、住院生育费将由医疗机构直接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进行报销。
3、门诊产检费的报销将由单位人事帮忙操作(社保受理将会在每月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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