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淘汰落后产能;可享稳岗补贴;南京用失业保险为企业兜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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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月15日发布消息,将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2010年以来,南京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达到224家,涉及职工约2.5万人。该市人社、财政、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的范围使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以及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各级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南京市人社局就业处相关人士介绍,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对同一企业在实施产业政策调整期间,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