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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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失业保险,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很大的方便。特别是失业以后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呢?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办理备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已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参保人员,如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可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解备案手续后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灵活就业期间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应及时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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