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明年首次纳入失业统计
有媒体称各地将从明年起换发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新证信息更为综合全面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从2011年1月1日起,农民工群体将正式被纳入失业统计的范畴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出的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这一工作部署。11月底,该部门又发布一份专门通知,部署依托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国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将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户籍及半年以上常住地变更信息、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信息,充分囊括其中,并通过网络平台,按月报送。
农民工将纳入失业统计
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通知》,从明年起,将建立中央、省、市三级监测制度,采集劳动者多项就业失业信息。所有采集到的信息,将通过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和金保工程电子网络,自下而上逐级传递,各地劳保部门网络终端同时肩负着核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职责。
各地也将从明年起换发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替代此前的《再就业优惠证》及各地原有的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与以往证件相比,新证信息更为综合全面,并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劳动者在跨地区就业时,持该证便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按照信息监测及登记证的系列新办法,广大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一旦遭受失业,将被纳入到失业登记范围,并可凭该证件,享受相关就业引导等服务。
人社部表示,新失业登记的管理将更加注重全国及内容形式的统一,要求数据按月上报,待2011年覆盖面充分铺开后,从2012年开始,将缩短至每半月报送一次。
呼吁启动调查失业率统计
业内专家呼吁,需尽快启动调查失业率统计,以此代替实施已久的登记失业率统计方式。在统计过程中,需真正发挥企业和各类就业群体的积极性,通过抽样调查等方式,弥补官方平台统计的不足。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研究员惠双民表示,当下由于就业规模庞大、流动规模巨大等问题叠加,使国内就业问题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长期以来,中国的登记失业率一直维持在4%左右的水平,该数据饱受诟病。由于登记失业率在统计中只包含城镇失业人口,而并未将个体经营户及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充分纳入,因此该数据不仅偏低,并误导对中国就业形势的判断。
实践层面的进展是,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就开始探索城镇调查失业率,目前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但是具体数字并未正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