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农保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移交接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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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南康区唐江镇三个村及太窝乡六个村移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2016年3月18日,南康区农保局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就上述9个行政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签订了移交接协议。
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南康区唐江镇三个村及太窝乡六个村移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2016年3月18日,南康区农保局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就上述9个行政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签订了移交接协议。具体档案资料、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系统数据的交接工作将在4月底完成,5月1日起,上述9个行政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由赣州经济开发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负责经办。
(农保局 谢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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