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从今年元旦开始,厦门的基本养老金有所上调,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60元,这项调整从今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6月20日前悉数发放到位。
厦门的离退休人员,最近多多留意自己的养老金账户,将会收获一个大大的“惊喜”。从今年元旦开始,厦门的基本养老金有所上调,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60元,这项调整从今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6月20日前悉数发放到位。
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此次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此次调整将涉及退休、退职和退养人员19万多人。目前,调整方案已经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将全力以赴确保6月20日前发放到位。
普调 多数人每月增发260元
经过多年调整,厦门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为2485元,在全国处于前列。在这一基础上,厦门今年决定继续对2013年底前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按高于10%的幅度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厦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和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60元,增幅10.46%,较省里平均调整标准高出60元;另外,企业退职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82元。
特调 两类人群增发标准更高
市人社局养老处负责人介绍,在上述月增260元养老金的基础上,还有两类特别人群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标准更高,这样的调整方案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高级科技人才和老年群体的关心。根据今年的调整方案,具有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分别增加100元和80元。
对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职)、退养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养老金50元。同时对该项调整办法进行了完善,自2014年1月起,凡年龄新达到70周岁的退休(职)、退养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增加50元。
发放 6月20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所增加的养老金自2014年1月起补发,涉及的退休、退职和退养人员19万多人。目前,调整方案已经开始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正加班加点,紧锣密鼓地安排资金、计算具体发放数据,全力以赴确保6月20日前发放到位。
市人社局、市统计局于6月3日联合公布了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为4655元。2014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员,由于该数据尚未公布,故在计算养老金时,使用的是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现该数据已经公布,市人社局已为这部分退休人员重新计算退休待遇,且增加的金额自领取退休待遇的当月起一次性补发,预计本月底发放到位。
专项调整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变
在今年的调整方案中,对计发办法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即自2014年1月起,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为了平稳过渡,对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其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标准由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等参数确定。
具体计算办法为: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0.25]。
其中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且根据厦门市的相关规定属于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而未缴纳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0.6+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附表: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表)
经过该项调整后,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衔接将更为合理,企业退休人员将能够更进一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今年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对象是哪些?
答:2013年底前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包括企业退休(职)人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
2.我是2014年2月退休的,好像按规定我们的计发基数要重新调整,不知何时进行?
答:市人社局、市统计局于6月3日联合公布了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为4655元。2014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员,由于该数据尚未公布,故在计算养老金时,使用的是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现该数据已经公布,市人社局已为这部分退休人员重新计算退休待遇,且增加的金额自领取退休待遇的当月起一次性补发,预计本月底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