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低1个百分点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6 |
阅读次数:3042
2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自2014年1月起,济南市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9%统一降至18%。此外,从2013年度起,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700元。
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政策将直接减轻企业负担,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据了解,全市5.48万家参保单位缴费比例都在调整范围内,降低1个点后,预计全年企业将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亿元。 2010年,济南市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取暖补贴标准,当时确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元。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将达到每人每年1700元。济南市预计为33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补发2013年度取暖补贴近2亿元。
据了解,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济南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调试程序、筹集资金,对符合2013年度领取冬季取暖补贴范围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确保其增发的取暖补贴于春节前补发到位。
下一篇:养老制度双轨制亟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