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
近日,十九大在北京召开,重点讨论了关于社保等民生问题,新闻会议指出,由于全国社保基金的不平衡发展,导致部分地区基金缺乏,要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明年就会迈出第一步,先实行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在不同地区之间均衡养老保险的负担,之后陆续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所谓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以此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2009年底,各省都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截至2015年,我国基本实现了省市之间的养老保险的统筹,但是省省之间还没有形成统筹机制。
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消息,有观点表达了担忧:一是今后如果拿北上广结余的养老金调剂东三省,是不是变相“劫富济贫”?二是如果结余地区的人民交的养老金发给了别的地方,会不会打击他们缴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会不会滋生赤字地区的惰性,养成伸手就拿来的习惯?
也有很多人反对上面的观点: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基本国情,先富起来带动后富,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是理所应当;社会保险应回归互助救济的本源,全国统筹才是保险的应有之义。二是广东省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全国外来务工人员的支持分不开,但是他们大多数没有享受到当地的,把有什么不可以?东北三省曾经是共和国长子,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时期起到过重要推动作用。三是作为外地来的打工者,我现在不需要提取养老金,如果远在家乡的父母的养老金就要断流了,我认为经过一定的程序,把我居住所在地方的养老金划拨过去,没有什么不妥。
正是因为涉及复杂的历史沿革因素,养老问题一直没有万全的解决方法,然而在老龄化环境下,这一问题又是时不我待。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每年大概当期结余都有40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4万多亿元,可以支撑16个月的发放,但是省与省之间不平衡。因此一定要尽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样就可以缓解中国的养老问题存在的压力,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统一、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