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
16日上午10点,64岁的王帮海抽空到村里的助农取款服务点,打算取出自己卡上的养老金。从出门到取到钱,王帮海只花了不到20分钟,这让他十分满意。“抽点空就来了,又不耽搁地里的活儿,很好。”
王帮海是龙马潭区双加镇大冲头村7组村民。2013年6月底,大冲头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成后,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领取、生存认证;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就医报账等10项业务。
最让村民们感到高兴的是,服务站里配备了农商行电话支付终端,方便村民就地就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过去我们取钱要到双加镇上,走路要半个多小时,如果坐摩托的话,车费要5至8元。”王帮海告诉记者,现在方便多了,既节约了车费也节约了时间。
据了解,服务站成立一年多来,共办理存取款业务169笔,涉及金额64445元,每笔业务节省了群众往返集镇时间1.5小时、里程6公里、车费12元。
统一制度 享受服务更均等
我市从1986年10月起,对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先后于1990年1月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992年4月扩大到国有企业全体职工,1993年1月扩大到临时工,1996年1月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996年1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2004年2月起,开展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均由市、县(区)两级社保局办理。
2009年12月、2010年12月,泸县、古蔺县分别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7月,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区县;从2011年7月起,第一、二、三批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实施;叙永县、龙马潭区于2012年7月列入第四批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办服务一步到位,直接下沉到乡镇办理,形成了“村社代办、乡镇受理、银行缴费、区县审核”的经办模式,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表彰。截至2014年8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数160万人,是同期企业职工参保人数68万人的2.4倍。
按照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从2014年起, 我市不仅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还打破了参保人员身份和户籍的限制,全市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还可以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下延 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2010年以来,泸州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延伸到乡镇、社区,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在乡镇、社区可参保、可缴费、可咨询、可转移、可领取养老金,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而且为群众节约了大笔开支。
2014年7月,我市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业务下延到了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即可办理个体参保登记、个体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5项业务。
为使群众办事更便捷,我市广泛使用读卡器自动读取数据信息,参保人员只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事,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缴费手册等各种纷繁复杂的纸质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填写种类繁多的各种表格,不仅办事手续最大限度便捷,而且减少了办事成本。群众缴费全部在统一配置的MIS-POS机上刷卡,“基层服务平台”实时自动获取银行账务处理结果,缴费成功的自动进行缴费登账处理,计入个人账户,实时短信通知缴费群众,群众在第一时间即可知悉个人缴费信息,真正让缴费群众无后顾之忧。
下延的业务均实行全市联网办理,统一经办,打破市行政区划社保经办地域限制,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均可就近到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基层工作站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受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保业务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