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开始启动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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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防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近日平阳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开始启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结合平阳县实际,根据《关于印发平阳县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3〕120号)决定开展2017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7年11月1日起,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就近到城乡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对居住在我县以外的上述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平阳县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被征地社会保障享受待遇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异地居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享受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分别将《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及时寄回平阳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中心和平阳县被征地农民保障办公室。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要求对离退休(供养)人员、被征地社会保障享受待遇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各城乡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认证工作,对未按时办理认证手续或不能确定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从2018年4月起暂停其相关待遇的支付,待确认资格后予以恢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