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陈伟秋报道:广州市内无定期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将可参保,养老金每月400元!昨天,广州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此前,《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过近一年的酝酿和修改。《办法》旨在保障无定期养老待遇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除外),可自愿参加该《办法》的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参保时距75周岁的年限(距75周岁不足3年或已年满75周岁以上的按3年计算),按每月20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选择逐年缴纳,即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养老金。
张广宁透露,下一步将研究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尽快让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汉青报道:继“全民医保”之后,广州“全民养老保障”也将指日可待!昨天通过的《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将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今早,《羊城晚报》第一时间采访了广州权威的养老保险专家。
《办法》的突破在哪里?据了解,办法覆盖的对象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据测算,受惠群体达12万人左右。这部分群体,一些是过去从来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另一部分是虽曾参保,但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要求(一般为15年),而年龄又较大,通过延长缴费实现“老有所养”也不太现实。解决了这部分群体参保问题后,本市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可望实现全覆盖。
此次通过的《办法》相当实惠,符合条件的群众只需按年限、按每月20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选择逐年缴纳,就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养老金。亦即,一年缴2400元,可以领回4800元。今早,一些市民问:既然如此,直接给这些老人发放多出的2400元岂不更方便?
对此,专家释疑说,这种设计,目的是给这部分老年居民建立不同于社会救济的、长期可靠的养老保障制度。直接发放不属于社会保险,属于社会救济性质,这需要一定的条件,而且目前有部分人就已经享受到低保等待遇,但不是所有人都符合这种救济条件。而通过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只要相关对象都能够参加进来,从而获得稳定的养老保障。
今早,一些群众问:现在广东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规定,如果到退休年龄但又达不到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可以“延长缴费”,到缴满为止,就可享受职工养老保险,这与此次《办法》是否有矛盾?专家表示,并不矛盾。“延长缴费”也好,居民养老保险也好,还有农转居养老保险等,都是自愿性质,在制度设计上也都会考虑到衔接,可以由相关群众根据自身实际和经济条件,灵活选择,这正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优越性。新办法的待遇是每月400元,而广州职工养老保险的平均待遇已超过1000元,就“延长缴费”而言,距离最低累计年限不多的人员,确实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通过“延长缴费”,待缴满年限,享受职工养老保险,从而获得更高的养老待遇。
按照《办法》,相关群体是根据参保时距75周岁的年限来缴费的,越近75岁,缴费越少。为什么确定为75岁?专家表示,广州的平均预期寿命在75岁左右,平均寿命是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待遇等的重要参数,这次也不例外。
另外,今早有媒体称,“75岁以上人员无需个人缴费”,一些市民问:是不是75岁以上就无需缴费?专家表示,按昨日通过的方案,已满75周岁以上的,仍需要按3年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是否需要缴费,则有待最终方案确定。专家说,该《办法》原则通过后,将进一步细化完善,争取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