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保局:逾期不认证将停发养老金
吉林市退休人员本年度集中生存认证延期至12月20日。10月27日,吉林市社保局提醒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尽快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登记认证,逾期不认证将停发养老金。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初以来,他们组织全市街道社区开展了27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全员生存认证工作,全面筛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本年度退休人员全员认证
据介绍,本年度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分为集中认证和分类认证两个阶段。此次认证打破了历年70周岁以上的年龄限制,对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本地居住(2012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和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认证率均要达到100%。
集中认证工作:从今年5月起历时6个月。采取本地居住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居住社区认证、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发函认证的方式,对冒领行为进行纠查。
至9月末,全市本地居住70岁以上退休人员认证率已达到96%,70岁以下退休人员认证率已完成80%;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认证率已完成92%,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逾期不认证将停发养老金
市社保局提醒退休人员,10月份以来,我市生存集中认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全市集中认证的时间延期至12月20日。尚未进行本年度生存认证的退休人员,请您尽快到户籍所在的社区进行登记认证。
据悉,自2014年1月起,市社保局将对尚未认证的退休人员进行分类认证。届时,该局将对未及时认证的本市居住退休人员、发函未回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按年龄分段、退休时间等分批进行养老金暂停发放处理。
确定停发养老金后,退休人员如果在2014年年内完成生存认证成功,市社保局将对其恢复发放养老金。
又讯新开办的企业必须在注册后30天内办理社保登记;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没有及时登记参保或欠费,您可依法维权。10月27日,记者采访了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对社保一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社保局提醒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用工合同及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到市社保局3号大厅1号窗口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审批表,经初审合格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罚。
市社保局提醒:对于未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费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用工人员可向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