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层次7年养老金省级统筹争议不断;全国性统筹前景难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记者表示,真正意义的全国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的事权和财权都集中在中央,“中央应把该担的养老保险责任都担起来”。
与过去相比,虽已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但养老统筹基金仍然分散在县市一级,没有集中在省一级。在郑秉文眼中,目前我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省级统筹的确定地区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
目前,全国性统筹已被提上日程。今年,中央将“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储备全国统筹方案”列入改革重点。
(1)省级统筹基本建立
记者梳理发现,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提出,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养老产业保险的省级统筹。近6年时间过去了,官方称,2012年末,全国已有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实现省级统筹的评判条件主要有6条,即实行统一费率、统一待遇、统一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编制基金预算、统一全省的经办业务流程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实施。
郑秉文曾表示,在省一级进行统收统支,其他任何省级统筹的标准都不算数,那些标准都是初级标准。即使按照“初级标准”来衡量,仍有很多省份没有做到。
(2)统筹层次的博弈
今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成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
郑秉文对记者表示,省级统筹 “最好一步步来”,否则在养老保险制度财权事权不明晰,与既得利益集团阻碍的前提下,现有财政分灶吃饭体制可能导致统筹层次根本不可能得到切实提高,甚至是跨越。
此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现行统筹层次在县、市一级的情况下,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加入进去,形成三级或是四级政府的出资结构,各级政府都出一点,最终谁的负担也不是太大。
既得利益集团的博弈,也给统筹层次的提高带来阻力。“有一些地方上的利益集团不愿意把养老保险责任上移。对于当前收不抵支、比较贫困的地区来说,当然愿意把权力上交,而对于经济富裕,并有基金结余的地区,相比之下就不愿意上交。”郑秉文说。
种种阻力的横亘,全国性统筹前景难测。郑秉文直言,如何实现真正的省级统筹或全国统筹目标,实践中仍然无解,但是,即使事权上移会带来公共管理成本的提升,“中央应把该担的养老保险责任都担起来”。
就提高养老基金统筹层次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明确制度预期,制定路线图。省级统筹是一个过渡,全国统筹才是目标。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问题一直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如何养老不仅困扰着政府要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制度来保障社会群体的权益,无论什么,重要的是公平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