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发生转移 退休后如何领取?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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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发生转移,退休后如何领取?
1.跨省转移
张先生的户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省外户籍),养老保险在上海、长沙、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5年、11年、3年,目前仍在东莞市参保缴费。待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东莞市参保的时间不满10年,则以参保缴费满10年的长沙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将其他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转入长沙市合并计算养老金(跨省的养老保险关系是以满十年的地方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若都不满十年,则以户籍地作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2.省内转移
陈先生的户籍地是湖南省长沙市,养老保险在中山、深圳及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4年、7年和5年,目前仍在东莞市参保缴费当中。根据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陈先生可将中山和深圳的保险转入东莞市合并累计,待陈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在东莞市办理退休并享受东莞市退休待遇(广东省内是以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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