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山东省济南市委“一号文件”出炉;基础养老金将提升
今年的山东省济南市委“一号文件”出炉,目光聚焦“三农”。2月28日,济南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据了解,今年,济南将努力实现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的目标。另外,城乡基础养老金今年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
据悉,为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济南将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率先在县(市)区内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同时,还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提高筹资补助标准,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不低于380元。
提高的不仅仅是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还有城乡基础养老金标准和重点困难对象救助比例。据了解,济南将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筹资保障水平,2015年城乡基础养老金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据悉,去年,济南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75元。另据了解,济南还将落实医疗保障、大病保险政策,2015年重点困难对象救助比例将提高到70%。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实施意见中,济南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规范管理,市内各区要积极探索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
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今年要“提速”,城乡低保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也有待逐步消除。时间回溯,去年下半年,《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出炉,该办法明确提出,有条件的设区市应统一城乡和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此,民政部门相关人士分析称,今后,大幅或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或将成为“有条件的设区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的“准备动作”。记者了解到,如今,山东已为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低保标准差距设定了“时间表”、划定了“硬杠杠”:到2019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之比要达到1.5:1以内。
扩展阅读:《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经2014年9月12日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应当统一城乡和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