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淄博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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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中提到,医疗保障向农村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原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水平选择缴费类别,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统一代缴。
下一步,淄博将继续深入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转移接续政策,并建立医疗保险各险种之间转移接续办法,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建立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换和折算办法。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缴费年限认可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淄博的,认可其在原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淄博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社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建立养老服务管理服务系统,实现资源共 享。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加快培养护理、营养、心理和老年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稳定养老服务队伍;规 范养老服务标准,完善养老服务志愿者注册制,分类组建志愿者协会,并创新服务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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