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出台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
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有望出台
“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税费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我们也在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养发展的有关文件。前段时间我们有关部门协商,希望今年能出台,不管在社区还是居家的老年人,都希望在养老的同时能享受到医疗服务方面的保障。”
7月16日,民政部社会和慈善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在参与以“破题银色中国”为主题的“2014中国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论坛暨‘儿女孝亲工程’研讨会”上如是说。
据王素英透露,民政部已就公办养老机构有了明确定位,即强化托底作用。公办养老机构将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是承担应该由政府供养的这部分老年人以及经济、养老困难的老年人。“即使是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我们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组织承办的养老机构去承担。”
“二是推进公建民营,今后民政部门新建的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一般要通过招投标、委托、协议等形式交由社会组织去运营;三是探索转企改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也要逐步通过改制这种形式变成企业。”王素英说,我们想通过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将一方面更多的职能让步给社会,另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可以更好地发挥它们基本托底的保障性功能。
也就是说,把养老机构推向社会、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运营将成为未来我国养老机构改革的方向,公办养老机构面临着改革和转型的现状。
据王素英介绍,在政策出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推动下,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目前呈现出了非常好的发展态势。社会力量的投资也在逐年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投入已达200多亿元,养老服务和产品不断丰富,市场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正在从政府主办到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主体方向转变。
但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闫青春坦言,如何调动方方面面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依然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最大难题,“另一个就是体制机制的障碍还很大,”体制机制障碍可能是阻碍社会力量进入,进入之后加快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
“政策是出台了很多,但是中央出台的政策是根据全国的实际来制定的,因此有一些指标、任务、目标不可能很具体很量化,原则性的东西多于可操作性的东西,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的职能把它具体化,现在来看我们缺少更多具体化的、可操作性的、能有刚性约束力的政策和措施。”闫青春说。
最大的体质机制障碍,在闫青春看来,就是现在整个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着二元化体制并存的状况,公办的养老机构政府用财政投入建房子、添设备、招人员,而民办的却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虽然现在有民办公助的办法和措施,但真正比较起来,主体投资还是民资,政府只是象征性、鼓励性地资助。但是建成之后往往又是在同等的价格、同等的条件下去竞争,由此就造成了一种竞争上的极端不平衡。
而解决这些难题的最好办法,闫青春认为,就是李克强总理说的必须深化改革,政府转变职能,向改革要动力,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