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平均上调10%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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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平均上调10%1——6月的调整金额将一并补齐发放
近日,记者从满洲里市人社局获悉,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调整。在6月底我市退休人员就可以拿到这笔调整后的养老金,1——5月的调整金额也将一并补齐发放。
据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通知:从2014年1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的第10次连调,涉及我市1.7万退休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调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据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要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10%左右。所谓基本养老金增长10%,是指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增长10%,通俗地讲,就是“人均增长10%,不是人人增长10%”。由于每个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不同、年龄不同、调整前的养老金水平不同,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相比,有的超过10%,有的不足10%都是正常的。
而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群体、军转干部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倾斜。对于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办法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办法为,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对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进行倾斜调整的具体办法为,养老金低于650元的可先调整到650元后再进行普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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