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养老金两次改革
一位1980年加入政府的公务员,若选择在今年退休,能拿到多少退休金呢?以高级公务员退休前月薪10万港币为例,在旧退休金计划下,可以一次性拿到280万港币酬金,之后每月发放5万港元生活费,直至百年归老。
这是仿效英国公务员退休保障的“长俸制”,对全体公务员有效,但特别有益于在政府年期较长的高级公务员,为奖励他们的服务而发放的期满佣金。如果公务员能称职和清廉地工作至退休年龄,则可以领取一次性领取丰厚酬金,之后每月还获得相当于退休前月薪60%至80%的退休金。
如此丰厚的退休金,加上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得公务员在香港一度是最理想的“铁饭碗”选择。但这般好福利已是过去时,最近30年香港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经历两次大的改革,现在公务员退休金和私企待遇相差无几。
第一次改革在1987年,着重点是延迟退休年龄、提高旧制度的灵活性,待遇方面则未有减少。政府规定,自1987年7月1日后新加入的公务员,退休年龄由之前的55岁延长至60岁,且不准提前退休。警察、海关人员等因为体力消耗大,退休年龄仍为55岁。此前旧制度下的退休年龄为55岁,若有全家移民海外等合理原因,甚至可以申请45岁便退休。但旧制也规定,要服务政府至退休才能拿钱,若公务员在退休前离开政府,未来的退休金会一笔勾销。
新制度允许服务政府满10年的公务员即使离职,退休时也可以按比例领取退休金。新制度还调高退休后一次性领取薪酬的上限,由25%提高至50%。以新退休金计划为例,上述公务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507万港币,之后终身享有每个月3万元港币退休金的方案。为方便公务员知晓退休后的收入情况,政府网站上有专门的退休金计算器。
随着香港公务员队伍规模变大,“长俸制”退休保障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压力。特别是1998年至2005年期间,亚洲金融风暴和SARS疫情接踵而至,香港政府连年出现赤字。公务员薪酬津贴等开支占政府经营开支逾6成,在未来财政告急的紧张气氛下,第二次公务员退休保障改革推行。
2000年,香港16万公务员加入了强积金计划,供款率和私企相同,统一为最低5%。此次改革令公务员退休保障彻底告别“长俸制”,公务员也加入了全香港的强积金计划,相当于公务员和私企退休保障“并轨”。根据制度,雇员和雇主都需要将月薪至少5%注入强积金账户,为了不过多占用现时现金流,政府也设下了每个月最多供款1250港元的上限,而月薪低于7100港元的人士,则毋需供款。一般情况下,供款人要到65岁时才可提取,但如果遇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永久离港或提早退休,则可在65岁前支取。
5%只是最低供款额,政府也按照公务员在政府的工作年资来决定雇主供款比例。3年以下政府会将月薪5%注入雇员的强积金账户,3年至15年为15%,此后每5年再增加一定比例,直至30年以上无间断工作的公务员,最多获得25%的雇主供款。虽然私企也会给予高管或资深员工更高的供款率,但公务员系统的雇主供款率仍是遥遥领先。
强积金计划也是香港政府在1999年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时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我们曾仔细研究现行的退休金制度,在促进私营机构和公务员系统交流人才方面,是助力、还是阻力?”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说,之前的退休金制度更利于年轻时便加入政府,之后拾级而上的资深公务员,但在吸引高级公务员“空降”政府方面则缺乏卖点。改革的目标,是使公务员架构更开放、灵活和公正,以便吸纳人才。
改变非昼夜发生,此前香港已经历漫长的讨论。香港政府自1966年起便开始研究不同的退休保障方案,先后提出过四种以上的方案,但都未获得议会通过。社会的焦点是,如果政府“一视同仁”(对老者集中发放统一数额的退休金),财政资源则不能得到最优分配,面临“富裕者不需要、贫困者不足够”的窘境。
直至1995年,政府提出《强制性私营机构退休保障计划》,即现时的强积金制度,方案才获得通过。立法和执行仍有5年的时距,2000年12月强积金正式运行。
每个人的供款组合可以自由选择,政府和其他私企雇主会提供一个集成信托计划,计划内涵括保本、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成分的基金,雇员在入职时选择,允许中途转换。
近年通胀猛于虎,万物腾贵,退休金也水涨船高。政府遵循专门的《退休金(增加)条例》,每年按照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调整退休金和遗属抚恤金,如2013年增加的幅度为3.5%。
在香港,私立医院牙科、产科等收费非常昂贵,故很多私企将之划归为额外福利,每年限制使用或在医保中剔除。公务员福利则涵盖牙科和产科,还有4间只开放给公务员的诊所。
除每个月给予金钱保障外,公务员事务局成立专门的退休公务员服务组,不定时地组织旅行联谊,但鉴于朴素原则,仅为本地的一日游,去年便安排的是蒲台岛和鲤鱼门。
回顾香港公务员退休保障的演变史,每次改革都让政府“减负”,把沉重的养老负担分散至商业养老保险(比如强积金),也令政府和私企的养老保障互通互融,让香港打工仔在职业选择上更灵活,不至于受到养老金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