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调薪7月底前完成,云南按工资8%缴养老保险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昨天表示,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目前调薪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解释说,由于此次调薪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据介绍,从今年6月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李忠说,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因此到7月底前调薪基本完成。
不过,李忠强调,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今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明确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据新华社)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通知发布
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养老保险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20%缴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原则来进行缴纳的。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则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原则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但也可依据企业年金办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缴费基数如何定
从缴费基数来看,个人缴费的工资基数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国家统一津贴补贴部分组成。其中,由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按照“本人工资高于云南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原则计算。
国家规定,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例如:以2014年为例,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82元,若某人2013年纳入计算缴费基数的月缴费工资项目高于3682元3倍以上达到11046元及其以上的,其月缴费工资只能按11046元计算。
那么,个人月养老保险费应扣金额=11046元×8%=883.68元
个人月职业年金应扣金额=11046元×4%=441.84元
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例如:同样以2014年为例,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82元,若某人2013年纳入计算缴费基数的月缴费工资项目低于3682元60%为2209.2元及其以下的,其月缴费工资按2209.2元计算。
那么,个人月养老保险费应扣金额=2209.2元×8%=176.74元
个人月职业年金应扣金额=2209.2元×4%=88.37元
规定: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
由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改革从去年10月开始计算,因此对于部分新招录人员和面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缴不缴费、如何缴费也成为了重要的问题之一。对此,云南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也对集中常见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
情况1:2013年内从企业调入或新招录人员,即201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或领取工资不足12个月人员,其2014年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其2013年的实领缴费工资总额/实领月数而得。
情况2: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新招录人员,其没有2013年领取工资记录,2014年缴费工资基数以其2014年起薪月的缴费工资项目合计而得。
情况3:201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