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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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获悉,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档次将调整,最低430元/月,如果参保人员有一定经济基础,还可按照766元/月的高标准缴纳。据悉,此次调整将涉及市区6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分两档
每月最低430元
从明年1月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那么,按照新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规定,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和100%两个档次确定,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对应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430元/月和766元/月,比现行标准增加25元。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条件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对于一些私营业主,可选择按照高档缴费,缴得越多拿得越多。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期间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于变更当月的20日前办理。
医保缴费统一标准
每月缴费216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不分档次,统一标准。按照新基数计算,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16元/月,需要提醒的是,这216元包含每月需缴纳的22元的大病救助。
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年龄段划账情况如下:35周岁以下:55.9元/月;36周岁~45周岁:64.5元/月;46周岁~退休前:75.25元/月;退休且转换医保身份后:月养老金的4.5%(6元/月大病医疗救助费按月从参保者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特别提醒】
参保人员要于每月20日前,足额向账户存款以便银行代扣。如果因存款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银行将自动视其为中断缴费,次月起将暂停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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