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最低养老金标准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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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人社局获悉,自2012年7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为750元/月,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为700元/月。
为此,该区开展了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人员进行最低养老金调整,并自2013年1月起,对新办退休人员实施最新最低养老金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