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养老金难题:按缴纳年限退休
按缴纳年限退休有关的信息,应对老龄化只有种方式延迟退休或为最佳选择董克用: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应该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我们叫多支柱组成。所谓推迟调休年龄。
应对老龄化只有3种方式 延迟退休或为最佳选择
董克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应该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我们叫多支柱组成。所谓推迟调休年龄的问题,往往只是适用于基本养老金部分。因为基本养老金部分往往都是采取了现收现付、代际抚养的方式。代际抚养,即由工作的这一代人支付退休这一代人的养老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老龄化问题,此时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是世界各国采取的共同的办法。这样才能使现收现付的制度可持续。
随着老龄化加剧,缴费的人在慢慢减少,而退休的人相对增多。要解决这一问题,要么推迟退休年龄,要么工作者多缴费,要么退休者少拿钱。但是,要求工作者多缴费并不容易,因为同代人的负担已经很重了。他的养老、保险、医疗、失业等等费用很多。目前我国企业所负担的养老费用缴费已经达到工资总额的20%,员工个人负担也达到了8%,负担已经很重了,所以不可能再增加多少。而让退休的人少拿钱也很难,因此只剩下适当推迟退休年龄这一选择,这也是国际惯例。
目前不是讨论延迟退休的时机 第一步应先规范退休年龄
董克用:这种说法我同意。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没到讨论推迟退休年龄的时候。第一步应该是首先规范退休年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龄仅52或53岁。但按照法律规定,女士退休年龄为55岁,男士为60岁。这样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平均为53岁。所以第一步,我认为应该是规范退休年龄,大家都按规范退休,不要过于提前。我们应该是先规范退休年龄,而不是现在去讨论推迟到多少岁退休,那当然会引起大家的反感。
以最低缴费年限划定退休界限更公平 届时可凭个人意愿选择弹性退休
董克用: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考虑如何划定退休界限,要考虑缴费年限,而不只是考虑年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按年龄的上限去划分的话,对于受教育时间越长的人越不公平。拿18岁高中毕业就参加工作的人与28岁才参加工作的博士相比,同样要求60岁退休,这就不公平。体力劳动者18岁就去干活了,已经干了40年,58岁已经干不动了,还要推迟退休年龄,他可不是要愤怒么?但那位博士,28岁才工作,才干了30年,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非要让他退休,他也不高兴。
每个人人力资本的投入时间不一样,回报时间也不一样。所以,很多发达国家是以计算缴费年限为标准的。缴够了多少年,你就有权利退出。这样就很清楚了。所以我们应该研究的是最低缴费年限,到了一定年限就应该允许其退出。
这时就有差别了。一些参加工作早、体力消耗大的劳动者,可能早些时候就选择退出,但如果他愿意,也可以选择不退出。这只是一个起码的线。而如果社会老龄化严重了,那时,我们也可以提高缴费年限。这样做可能比推迟退休年龄更公平,也对整个社会更公平。
“账上似乎有点钱,但远远不够”这几个字要一字不差的报道出来 美国人为养老存了一大笔钱
董克用:如果现行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以我们现在的制度设计,我个人认为仍然是现收现付的模式。我们并没有实现原制度改革希望实现的部分积累。
我们看账上似乎有点钱,但是相对于我们的转制成本(即要付给退休老一代的钱)和隐性债务(即未来付给将要退休的中年人的钱)而言,这点钱远远不够!这几个字记下来,每个字都是不能丢的。这些钱只是个零头。
我们的制度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多支柱和部分积累。我们真没存下什么钱。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经常攻击说我们储蓄太高,而他们不储蓄。但真相是:美国政府通过它的养老金计划,通过它的补充养老金计划,通过它的储蓄计划,美国人养老存了一大笔钱,只是这种存款不体现为活期储蓄。而我们缺乏这样的制度设计,还没有在制度设计上为中国老百姓的养老存下钱。
要想解决养老金制度的问题,最终还要回到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就是多个支柱来支撑养老金。有些要靠基础养老金,但有些还是要靠补充的。因为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以及企业的不同发展水平,市场情况千差万别。市场经济下,市场差异非常大,劳动者、人力资本的差异也非常大。如果“一刀切”,想用一种制度满足大家的退休收入是做不到的,所以必须对制度进行再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