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直离退休人员需要在6月19日前进行生存资格审
【导读】:领取养老金须有生存证明羞辱了谁 广东省直离退休人员需要在6月19日前进行生存资格审验,否则未通过审验人员按规定从7月份起就不能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省社保局将根据今年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情况,及时对欺诈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月23日《广州日报》)必须承认的是,冒领已故者养老金的现象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了,这无论是对于节约国家资源、还是对于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社保体系来说都是有百弊而无一利的,广东省社保局出此下策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但是,领取养老金必须出示生存证明的做法还是略显荒唐,难道一个健健康康活着的人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会失去本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但是,就当前的社保体制、户籍制度及养老金制度发放现状来看,要避开生存证明来谈避免冒领现象或者健全养老金发放制度也绝非易事。 首先,社保机构怎么没有一份详备、可信的户籍资料?让退休人员提供生存证明已经证明了社保局对于户籍制度的陌生甚至是绝缘。众所周知,任何一个人去逝之后,首先要注销的就是户口。户口既然注销了,社保局也应该获取相应的信息。现在看来,社保部门与户籍管理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一家恰恰就是生存证明的根源所在。 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政治组织体系。
各个机关之间不是分离或对立的,而是既各自分力又密切联系,既各自分工又相互配合。如果像社保部门和公安户籍部门这样都“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话,又何谈建设现代政治文明?毋须讳言,各政府机关各自为政的现象也绝非只有户籍和社保两个部门,但如何让这些部门真得成为一个有机体的话,还必须辅之以制度性的渐进。 也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许多退休人员去逝之后,其子女或是遗孀为了眼前的利益,并不愿上报注销老人的户口。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一方面要责备的一些公民的素质问题,另外一方面我们还要问一问户籍的新生和注销制度是真的就合理。
就目前而言,户籍注销还有赖于公民的自觉行为,如何让户籍的注销制度完善起来,仍然是一个比较大的难题。 所以,对于广东省社保局规定领取养老金须开生存证明这样的事儿,还是先别忙着批判。前有因后有果,我们在批判的同时也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只有找准了根源所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才能在根本上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