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呼声:取消养老金15年缴费“门槛”
九大意见焦点
1.应取消或降低最低缴费年限;
2.国家应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
3.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
4.应消除社保待遇差别化现象;
5.应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6.细化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操作;
7.应制定全国社保统筹时间表;
8.社保基金监管体制尚不完善;
9.草案授权性条款太多应细化。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消息,经过16天征集,《社会保险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征言结果终于出炉。截至1月12日16时,来自各界的征集意见多达47511条,共涉及九大方面。其中不少意见提出,应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的15年最低缴费年限。
15年年限设置存“漏洞”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对此,一些意见认为,养老保险要做到广覆盖,同时却规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这等于将已经纳入保险的职工再排除出去,因此建议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
另一些意见则提出,当前有些地方滥用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15年中一旦中断,之前的缴费年限作废,这使得很多下岗失业人员处于两难;此外,很多四五十岁的人以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从现在开始缴,到退休时也不够15年的缴费年限,因此建议降低最低缴费年限。
4.7万条意见涉及九方面
包括上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此次意见主要集中在九大方面。
社会保险范围的全覆盖列在诸项意见首位。大量意见显示,国家应实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均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在社保缴纳额度问题上,一些意见提出,近年来各地社会保险费增幅偏大,职工和企业的负担很重,建议缴费基数应以劳动者实际收入为准,与当地平均工资脱钩。
社保的公平问题也成为意见焦点。很多建议表示,在设计各类社保制度时,应取消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导致的社会保险待遇差别化现象。
医疗待遇方面,群众建议应提高报销起点、报销比例,以及报销封顶线,解决大病花费大的问题。
对于此前媒体一度关注的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问题,很多意见表示,草案关于异地转移的规定停留于原则性阐述,操作性不强。群众建议,应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程序,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不要给各地社保部门留有过大的空间。
与社保关系异地转移紧密相连的社保全国统筹问题,也成为建言焦点。多数意见要求提高统筹层次,不仅要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医疗保险也要提高统筹层次,以提高保障水平,方便职工就医看病。此外,建议制定全国统筹时间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合理分担责任。
社会保险的行政监督也成为人们关注的方面。有些意见表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不合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集行政监管与投资运营人于一身,自己监管自己,这是一个极大的制度隐患。
最后,不少群众表示草案中的授权性条款太多,建议明确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养老金计算标准等。
意见或成社保改革方向
对于此次意见征集,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相对于地方性和行业性特点较强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在具体执行层面做出临时调整。不过,这九大建议的公开发布,至少说明政府对征集意见的重视程度,或将成为未来社保体制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