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着力保障社保医疗助困等民生支出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在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公共预算收入下降的形势下,市财政局全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四保两压”支出预算,截止9月底,本级下达拨付社会保障预算88%,支出12.4亿元,使民生个人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敬老养老从元月份做起,预算资金下达率达到100%。
春节前一次性拨付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每人36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每人每年45(30)元,发放补贴每人每月318(193)元市,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每人每年1500元,市级配套养老保险预算24665万元全部到位。另外,市级配套高龄津贴6306万元预算全额下达。100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费每人每年6000元直接发放现金,比全区高2400元;8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1800元,比全区高600元;75-79岁老人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全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
二是确保医疗保险补贴资金及时到位,预算资金下达率达到100%,支持城乡医疗保即时结报。
医疗补助资金累计下达拨付41762万元。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500元,共计拨付市级配套51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配套14980万元直接拨付医保专户。有力支持城乡医疗保险结算形式改革,保障即时结报制度落实,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贵的难题。
三是及时下达助困资金,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下达中央自治区低保补助8634万元,市级配套7000万元上半年全部下达,共计15634万元,惠及城镇居民12010人,农牧民49698人。孤儿、“三无”、“三民”、“五保”补助1201万元,抚恤补助99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22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328.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2215万元。医疗救助1278万元,临时救助166万元,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累计救助11391人次,重点解决因病致贫,大病致贫的突出矛盾。下达重度残疾人补助3866.26万元,对全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镇2899名和农村牧区13211名,给予每人4000元和3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全市精神、智障三、四级残疾人城镇421名和农村牧区2283名给予每人3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补助。
四是积极扎实做好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下达就业补助5840万元,退役安置913万元,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505.5万元,公益性岗位182万元。支持相关部门完成城镇3.1万人的就业任务。确保全市退役军人学历和职业技能培训顺利实施,孵化培育本土化家政服务业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大学生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为3225人,5户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