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3 |
阅读次数:3658
在上海工作符合享受城镇保医疗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在发生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精神病治疗时,可以享受镇保医疗保险待遇。其起付标准为59岁及以下人员为1000元,60岁以上员工为300元。门诊医保按照年龄段实行不同的统筹标准。具体城镇保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门诊大病医疗中的精神病治疗病种,限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文章关键词:
医疗保险
上一篇:如何选择意外医疗保险?
下一篇:医疗保险都有哪些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