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合须打破利益藩篱
“全民一张网”,医保并轨进行时
笔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广州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469万参保人将统一参保标准和待遇。
据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广州现行的医保制度共有三种,参保标准和待遇各有差异。其中自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截至今年5月,参保缴费人数为214万人;白云区、南沙区、萝岗区、花都区、番禺区和增城市实施新农合制度,由各区独立统筹,现有参合人员210万人;从化市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有参保人数45万人。
根据新方案,整合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目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起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在新的制度下,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可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从今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其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报销70%,连续参保满5年的参保人,大病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8万元。
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考虑到城乡居民医保属首次启动,参保人的信息录入尤为重要。对于首次参加居民医保或以往录入信息不全的市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申请表等诸多资料进行参保登记,以确定信息录入无误。
笔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个省市(自治区)或社保统筹地区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并轨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份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现统一的管理部门、筹资标准和信息系统。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从执行上看,绝大部分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经办,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