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医保待遇有新调整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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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民医保待遇有新调整日前,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从明年开始,天津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11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10元,政府补贴标准提高100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将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将成年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7万元、9万元、11万元统一提高到18万元。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不变,将起付标准由600元调整为500元。
据了解,天津市居民医保制度在全国实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在不增加参保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率先建立了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三是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负担的情况下,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目前,已形成天津独具特色的“参一保三”的居民医保模式。
商业健康险有哪些类型?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及住院补贴型保险。50周岁以上的人群,就不再建议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了。因为,这个年龄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需要考虑保费“倒挂”的问题:交的保费比保额还要高。事实上,50周岁以上的人群,和普通市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同,由于保费与风险程度呈正比,年龄越大,死亡的风险越大,自然其包含身故保障功能的险种保费也就越高。
此外,若真的想要购买重大疾病险,则还要通过严格的体检,身体稍有点问题,便会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以重大疾病险为例,如果为50周岁以上的某人购买一份保险,每年则需要缴纳8000元的保费,若缴纳10年,保费总额为80000元,但最后保险公司的保额仅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