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襄阳市:落实医保服务医师积分制考核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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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医保科科长李佑生介绍,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我市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调整了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将重复住院率、次均费用增长率等纳入指标考核范围,加大日常医保稽查力度,落实医保服务医师积分制考核,进一步规范医师的服务行为。
李佑生告诉记者,我市原来实施的医保政策是:市医保局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对医保医师以医谋私、通过不良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参保人权益等行为,对医院进行量化扣分。从去年开始,我市对医院的监管延伸到了对医师的监管,对取得医保医师资格的医师实行积分制管理。这样一来,不仅规范了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还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医保政策的意识。《通知》规定,医保医师如果在5年内两次被扣除年度全部积分,两年内将不再授予医保医师资格,医保医师的服务质量将与其工资待遇、职称评比挂钩。
市医保局纪委书记刘建胜说,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目前正在建立开发本地医疗网上监控中心系统。监控中心建成后,将对所有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并在部分县市同步实施。
《暂行办法》所称社会保险服务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务人员。在协议期间,对社保 服务医师考核实行违规行为积分累计制度。社会保险服务医师每年度初始积分为10分。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5分以上的(含5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 评和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累计扣满5分以上、7分以下(含7分)的,暂停社保服务医师服务资格3个月;累计扣分7分以上、9分以下(含9分),暂停社保服 务医师服务资格6个月;累计扣分满10分的,暂停社保服务医师服务资格1年。《暂行办法》将违规扣分分为10分、3分、1分3个级 别。其中,通过编造医疗文书、办理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非法利益、骗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 他人虚开医药费用票据,套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造假,将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串换成基本目录内药品等行为, 将被扣除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