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山西:新农合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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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首批确定18个试点县 (市、区),选择诊断明确、合并症、并发症较少的40种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释放,自由转诊、无序就医问题有加重趋势,小毛病也奔大医院,出现了新的“看病难、看病贵”。
据统计,目前在大医院就诊的患者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病症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但患者往往随着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而涌向大城市、大医院,原本承载着分流患者基本就医需求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通过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完善差别化支付制度、执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政策、完善不同等级医院会诊帮扶合作机制等制度措施,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通过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提倡基层首诊,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疑难危重症患者及时转诊至二、三级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及时转回基层接受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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