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生医疗保险卡 缴费次日可报销
学生医保卡缴费次日可报销
从2015年起,广州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意味着医保不再有城镇和农村的区别,都是一样缴费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正因为明年实施新制度,所以在9月至今年12月的过渡期内,因为系统调试,学生医保卡出现未及时缴费而不能及时报销的现象。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原本医保卡缴完下一年度的医保费后,要次月才能即时刷卡报销住院费,现在只要缴费成功次日就能即时报销,不需要先行垫付。
告别先行垫付模式
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学生的医保卡都是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在今年9月还没有及时缴交2015年度的学生医保卡,在校学生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前如需就医,原先要采取先垫付、后零星报销的方式追溯待遇;如因住院费用较大,也可采取先交押金、待学校代征代缴的费用到账后再进行结算的方式享受相应待遇。
“但目前很多学生和家长反映这样手续较为麻烦,而且要先行垫付经济压力较大,所以我们对系统进行了优化,现在只要学生医保卡缴费成功,次日就能刷医保卡即时报销住院费,不需要先行垫付了。”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往年学生很多都能及时缴费,今年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要实行医保新政,要收多40元的过渡期费用,导致部分学校代收代缴医保费的工作进展较慢,目前市医保局已经跟各学校沟通,提出应及时为学生医保卡缴费。
明年每人参保费192元
据了解,医保对象中“在校学生”是指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15年度的参保医保费为每人192元,包括2014年过渡期40元和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52元。
据悉,在校学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一并缴纳下一医保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医疗保险费。但由于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一般在9月开学,开学后为学生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需时间,因此9月上旬部分学生有可能无法办理一站式即时报销手续。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各类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尽快办理学生的参保缴费手续,以方便学生就医和医保待遇享受。
记者从多个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以及市医保局获悉,目前,各学校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已陆续开展,由学校通过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据悉,如果是新参保人员在缴费成功的次月25日后,才可由学校统一到社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