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级职工医保卡10日22时起停用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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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青海省级职工医疗保险卡从11月10日22时全部停用,其所有功能将由新换发的社会保障卡替代。省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者,为不影响参保职工待遇享受,尚未启用社保卡的参保职工,需尽快到省级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诊所(社区服务站)或省医保局激活启用。
据省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修改密码后就可使用。社保卡有两个密码,分别为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银行金融应用密码。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省级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省医保局修改,修改社保卡应用初始密码的同时完成医保功能启用。 银行金融应用初始密码为955330,持卡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启用社保卡金融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随时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自助设备修改银行账户密码。 原医保卡停用后未制作出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急需住院或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购药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入院通知单》或《特殊病种医疗证》,到省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临时社保卡,临时社保卡只具有医保结算功能,有效期3个月,持卡人领取正式社保卡时需退还临时卡。因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无法制作社保卡的高龄参保人员(80周岁及以上)在省级医保定点医院、药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购药)时,可由窗口工作人员输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刷陪护人员二代身份证结算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