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成难事
最近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打来热线反映,今年3月份,她的一位亲戚户口从丛台区迁到邯山区,同时也想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进行跨区转移。可是转移医保关系却遭遇了两头“卡”的境遇,关系转了大半年也没有转过来。对此,邯山区人社局副局长刘满士表示将负责协调解决此事。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这位亲戚今年50多岁了,两年前就在迁出地丛台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老人由于年岁大了,所以委托她来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事情。可是在办理转移关系时,邯山区要求丛台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后才能转移医保关系。而丛台区表示不用开证明,邯山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只需通过医保软件自行办理调转业务就可以。拿不来丛台区的证明,邯山区不给转关系,事情就僵持下来。今年8月份,邯山区城镇居民医保开始征缴2015年的医保费,张女士亲戚也在新迁入的社区居委会缴纳医保费,可居委会却以张女士
亲戚医保关系没有转移为由,拒绝收取她的医保费。
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丛台区和邯山区的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丛台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的解释和张女士说法相同。邯山区人社局主管城镇居民医保的副局长刘满士表示,张女士亲戚的医保关系不需要丛台区开具证明就可以直接转移,但需要等到2015年1月1日以后再进行转移。因为2014年她是在丛台区缴纳的保费,所以她享受的是丛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张女士的亲戚可以先在居住地的社区缴纳2015年的保费,这样就可以在邯山区享受2015年的医保了。随着张女士亲戚在邯山区缴纳保费,2015年的医保关系工作人员会自行转移过来。目前需要解决的是居委会不收保费的问题,居委会拒收是不符合规定,张女士可直接拨打电话3128350向他说明详细情况,也可再次到居委会缴纳2015年保费,如果再被拒收可当即拨打此电话,他将负责和居委会进行沟通,帮助张女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