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门诊特殊病种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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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广东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从今年5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种扩容,职工医疗保险将新增11个病种,门诊特殊病种数量将由目前的15个增至26个。
广东湛江门诊特殊病种扩容 职工医保新增11个病种
据悉,我市从2000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种由最初的2个扩大到目前的15个。为进一步减轻患慢性病参保人的负担,我市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新增11个病种。
新增的11个病种为:血友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期)、中风后遗症、肺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放射治疗)、白内障、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同时,调整门诊特殊病种支付限额,将26个门诊特殊病种分为三类标准,实行分别按年、月和次数计算支付限额。
据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报时间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3个病种,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其它23个病种受理申报一年两次,上半年为5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持近两年个人住院资料和申请表到社保部门申报,其中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县(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保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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