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病门诊医疗证?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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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怎么使用?医疗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你知道吗?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问:如何办理特病门诊医疗证?
答:参保职工患33种特殊疾病的,可按下列要求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 患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
2、患病以来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3、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彩照);
(二) 由所在单位统一持患者《医疗保险证》和上述资料到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
(三) 参保单位将上述材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请指定医疗机构鉴定。
每季度的20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特殊疾病患者发放《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