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出台社保新办法:缴费够年限退休后能免医保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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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从明年起,退休人员实行满足一定的医保缴费年限条件后才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目前设置了“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
11月5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曾思克解读深圳市即将实施的新医保办法。据了解,从明年起,退休人员实行满足一定的医保缴费年限条件后才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目前设置了“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新办法还打破户籍、非户籍界限,规定退休人员按其在职时参加的险种及年限来确定享受何种医保待遇。
设置最低缴费年限过渡期
深圳市新的医疗保险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以前,退休人员不管其退休前医疗保险缴费多长时间,退休后均不用自己缴费就可享受医保待遇,其医保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但国家社保法规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而实行满足一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后免费享受待遇。之前,在征求意见稿中,“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需要达到2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费医保待遇”的条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市社保局局长曾思克介绍,新医保办法设计了“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确保大部分参保人在退休时能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按照新办法,从2014年起,本市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10年、累计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退休后医保待遇打破户籍界限
周先生是非深圳户籍,公司一直为他办理的是综合医疗保险,他关心自己退休后能否享受综合医保待遇。对此,市社保局副局长黄贵权说,以前退休人员是按深圳户籍、非深户籍来界定其享受哪种形式的医保,深圳户籍退休人员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非深户籍退休人员享受住院医保待遇。但新办法打破了户籍界限,按其在职时参加的险种及时限来认定退休医保待遇,更加科学。他说:“参保人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保)的累计年限满15年,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如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保)待遇;如果不符合享受一档医保待遇的条件,但又想享受一档医保待遇,可以在退休后继续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享受待遇,缴费满15年后可停止缴费,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
比如一名参保人在职的时候在深圳参加了10年一档医保以及5年二档医保,他60岁退休的时候只可以享受二档医保待遇。如果他想享受一档医保待遇,可以缴费参加一档医保并同时享受一档医保待遇,至65岁时他参加一档医保累计达到15年,则可以免费享受一档医保待遇。
未退休人员不可享受免费医保
市民王女士说:“我到50岁的时候在深圳的医保缴费就可以达到25年,但55岁才退休,我50岁以后是否可以不缴费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对此,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强调,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只有在参保状态下才能享受待遇。“只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身份已经不是在职职工,才可以在满足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不缴费继续享受待遇;假如你没有到退休年龄,一旦终止参保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吴先生在内地退休后长期在深圳跟随子女生活,他希望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能更便利。对此,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透露,老人异地就医报销手续繁杂问题有望得到逐步解决,广东省内今年年底有望实现异地就医直接刷卡记账。“全国各地包括广东省正在做这件事,首先实行省内的异地就医实现刷卡记账,享受待遇是按照参保地的待遇,由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和就医地的社保机构结算。但有个前提条件要建立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广东省的信息交换平台已经建了一两年了,今年年底预计能实现省内的异地就医刷卡记账。将来跨省的也可以通过这种模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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