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实名制后几个问题解答
看病报销问题
定点社区医院 应为卧床病人提供出诊服务
市民李女士反映:关于本月起医保参保者看病必须带上医保蓝本和条形码的事,请问卧床的病人不能动,他看病的事是否可以由家属代办?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其选择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提供出诊服务,或根据病情为其建立家庭病床,以满足其日常医疗需求。
同时,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正在与本市卫生部门,就行动不便参保人员的就医问题进行积极研究,以商定新的更妥善的解决方案。
实名就医 参保者医疗费才可报销
市民国女士反映:7月3日我带着蓝本和条形码去宽街中医医院看病,而院方说还没有开始实行实名制。但我听说看病实名制7月1日就开始了。这是怎么回事?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实名就医,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并通过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将参保人员发生费用明细上传至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系统。门诊医疗费用上传工作涉及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不同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应进行系统改造,逐步实现门诊医疗费用上传。无论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实现了门诊医疗费用上传,参保人员都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手册》实名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才可以得到报销。
条形码是否被刷 患者可查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市民郑女士反映:请问我带着蓝本去医院看病,条形码是否被成功刷上从哪儿体现出来呢?万一我带了医保蓝本和条形码,但医院没刷上使得我无法正常报销怎么办?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定点医疗机构采集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后,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上会体现出三类信息。首先,票据左上角有“上传”字样;其次,票据左上角打印有收费票据条码号(14位),并与票据右侧印制的票据条形码号码一致;最后,票据中央位置还会打印有参保人员的手册号。参保人员可通过及时核对这些信息,来确认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准确采集了参保人员的身份及就诊信息。如有问题,可立即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手册名字有误 医保机构核实后可报销
市民程先生反映:我医保手册的名字和身份证上不一致(医保本上误写为“勇”,身份证上是“永”字)。上半年我是按身份证名字在医院看的病、开的药。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医药费能否报销?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参保人员《手册》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应及时将《手册》交给参保单位,并由参保单位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费用报销时向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原因,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经核实确认的,相关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
手册、条形码办理问题
条形码未发放 需到社保相关部门领取
市民王先生反映:今年2月份我将自己的社保关系从街道转到职介,但据职介说手续还没全转过来,得等到9月份才能贴条形码。听说这种情况的人还挺多的,我想知道今年7月至9月的医保报销我该怎么办?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如果参保人员目前还没有收到条形码,应速到相关部门领取。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参保的职工到参保单位领取;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存档并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到存档机构领取;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选择在社会保障事务所报销医疗费用的退休人员到社会保障事务所领取;2007年2月5日以后新参保和续保的参保人员,应通过单位或社会保障事务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您的条形码。
异地安置人员 仍需在京领取条形码
市民赵女士反映:我户口是北京的,退休之后把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迁到河北了,但报销还是在北京海淀区,请问关于医保蓝本的条形码,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对于在北京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要到自己的参保单位领取条形码。因为这部分参保人员在北京市还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就医,因此其定点医疗机构还是需要根据条形码来采集这些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
手册钢印 区县社保中心负责加盖
市民李女士反映:请问医保蓝本上第一页的钢印该到哪儿去盖呢?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对此,参保人员只要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给参保企业,并由企业交送区、县社保中心,来加盖首页的钢印即可。
手册丢失 条形码须同时补办
市民白先生反映:我的医保蓝本丢失了,请问能不能补,如果能补需要多长时间。条形码是否同时补?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手册》丢失可以补办,参保人员到个人参保单位办理补办手续即可。而条形码在补办《手册》时,会同时打印粘贴。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在当天就完成补办的手续。
农业户口 同样可贴条形码参加医保
市民张女士反映:我在一家外企工作,现在单位开始给贴条形码了,可单位说只有居民的有,农民的没有,而我是农业户口,不知有关部门对我们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参保人员《手册》是否粘贴条形码,不以其是否是农业户口作为判断依据。只要持有《手册》的参保人员,都应按规定粘贴条形码。不过,对于按2%缴费的农民工则不发放《手册》,也不发放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