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医改大幕开启 非深户也可享受医保
非深户持居住证可享医保
“以前出来打工最担心的就是看病的问题,现在我自己每个月只需要交4元钱参保,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农民工刘辉告诉记者,“医疗等各方面的保障好了,没有后顾之忧,农民工才喜欢在深圳打工。”不仅是刘辉这样的农民工,深圳已将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和非从业居民、在园在校的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医疗保障的随迁老人等都纳入医疗保险的“保护网”。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16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占全国纳入医保的农民工总数的1/6,已经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下一步我市将把“全民医保”的“网”越织越实,目前我市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两个目标:一个是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另一个是要保障医保待遇在全国领先,具体措施包括将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深户人员纳入医保等。《实施方案》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本市常住居民。
916万人纳入医疗保险“保护网”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介绍,2008年深圳常住人口为876.83万,而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16万,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其中综合医保参保191万人,住院医保参保近189万人,农民工医保参保473万人,少儿医保参保近64万人。
国家和省的医改方案都要求将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对此,沈华亮说:“深圳的社保制度明确规定‘谁发养老金,谁缴医保费’,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企业脱钩,现在每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为近14万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约2亿元,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权益。”我市对困难居民进行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生活困难居民每人每月补贴20元,一般居民每人每月补贴10元。对于我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其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减轻了他们的参保负担。我市尽最大可能将“应保”的人群纳入医疗保险“保护网”。
深圳农民工参加医保占全国1/6
“深圳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占全国纳入医保的农民工总数的1/6。”沈华亮说,“目前我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共702万人,其中参加综合医保的超过45万人,参加住院医保的184万余人,参加农民工医保的473万人。”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扩面方面,去年1月至11月,市社保稽核部门查出企业少报工资基数、少报医保参保人数,共少缴医保费127万元,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稽核监督力度,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员工数和员工实际工资总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对于企业少缴医保费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员工的医保权益。 将持居住证的非深户人员纳入医保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除原有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人群外,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据了解,我市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目前已将修改稿报市政府。根据修改稿,持《深圳市居住证》、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可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拟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交医疗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7.8%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沈华亮表示:“目前市社保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分析在医疗机构自费就医人员的构成,从而了解哪一部分群体属于应该纳入医疗保障而未纳入医疗保障的,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