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允许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公积金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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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已出台相关文件,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提取人或受委托人需要持相关手续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2006年出台的《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血亲患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经省直中心审核批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大病、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规定,职工本人或同户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含1至4级伤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取的公积金额度,由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自己支付的医疗费金额来决定,一般来说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自负医疗费金额。具体可以提取多少钱,需要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审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