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推进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这一举措将在2020年之前得到落实。
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呼声已久
今年2月份,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领域,未来广东或将通过房产税促进闲置住房出租,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房租,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等。
4月22日,广东省住建厅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以上内容。《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这意味着在2020年之前,公积金用以支付购房首付款及房租的相关政策将得到落实。
实际上,公积金用以支付首付款的呼声由来已久。2009年,北京就率先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北京公积金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首付。不过,该政策也被指受众范围过于狭小,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市民都寄望于能扩大公积金的用途范围,解决大部分刚需购房首付的燃眉之急。
只存在“技术性”问题
按照目前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市民需要在购房支付完首付,甚至拿到相关的购房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之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资料方面,一手楼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等,二手楼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
其实,在目前高房价的时代,除了低收入人群购买保障性住房在筹措首付款上,经常碰到捉襟见肘的情况,越是经济实力不强的刚需人群,对用公积金来凑首付的依赖性就越大。在目前公积金无法直接用于购房首付款的情况下,很多人为了购房只能先借钱将首付垫上,等到取出自己的公积金后,再归还借款。
某某地产市场首席分析师表示,公积金如果能用来支付首付款,无论对市场,还是对缴纳公积金的市民都是好事。目前楼市首付比例不断提高,攒不够钱买房,缴存的公积金也就只能躺在账户里。“自己的钱动不了不说,还得承受低息,从理财的角度,公积金的利息远远低于目前的理财产品,公积金用作首付利于盘活公积金账户。”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市民将公积金直接用作购房款其实只存在一个“技术性”问题,希望能尽早克服操作上的技术性困难,让这一惠民政策早日落实。
广州从2003年起租房可提公积金
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广州从2003年开始就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不过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每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月租金;而且所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能超过90平方米,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据了解,目前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比例很小,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租房人必须和房东一起到房管局再重新签署一份“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日前,市公积金中心对此出台了简化公积金租房手续的政策。具体为,职工以租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提取手续时,只要提供出租屋管理机构出具加盖 “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需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其他资料不变。但2014年3月1日前租房备案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不过,由于租房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大,同时面临还要办理房屋出租备案手续,需要交纳一笔税费等诸多复杂的问题,目前提取公积金用作房租的比例还是相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