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探索不同城市间公积金资金调剂使用办法
继去年上半年多地收紧信贷政策以来,随着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不少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已接近饱和,济南甚至出现了“挤提”公积金现象。直至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持续“饥渴”仍在持续发酵。
21日,从山东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南、青岛公积金使用率目前已达到九成以上,今后山东省将积极探索不同城市间公积金资金调剂使用办法,针对公积金贷款需求量大的城市,山东部分城市或研究探讨走公积金贷款转商业银行贷款并贴息的路子。
济青或尝鲜
所谓“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紧张达到设定预警条件时,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额度先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职工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借款人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贷款置换回来。
谈及“公贷转商贷”后对于消费者的影响时,山东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在申请贷款时,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贴息。这样一来,既能缩短借款人等待的时间,还款压力也不会增加。
记者注意到,进入2013年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出现快速增长,多地公积金出现缓贷、断贷现象,很多城市不得不紧缩公积金贷款或延长办理周期,以此来延缓部分需求入市。
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郭松海分析说,以济南市为例,目前相当一部分公积金被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因而导致公积金的使用率大幅度提高,目前已超过90%。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山东各地资金情况不同,省内暂不出台统一的规定,济南、青岛等地房价较高、公积金贷款需求较大的城市或先尝鲜,其他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研究。
宜早不宜晚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介绍,山东各地市公积金缴纳使用情况不同,部分城市公积金资金充足,部分城市公积金资金相对紧张,下一步,山东省住建厅将会同财政部门调研探索不同城市间的公积金资金调剂办法,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公积金资金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公积金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实行的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2.6%,6个城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但不同市差别较大,济南、青岛公积金使用率都在九成以上,菏泽则在五成左右。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山东省副省长孙绍骋提出要探索不同城市间公积金调剂使用,并写入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郭松海表示,目前国内的住房公积金都为属地管理,各地公积金只能由当地政府管辖使用,跨市调剂难度较大。因此,若要落实这一政策,省里必须统筹出台资金调剂的使用办法,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引导资金流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探索成立政策性银行,对各地剩余公积金进行规范操作,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只有通过相互融通把资金池做大,才能走出目前困境,从长远看,每个城市都有可能在不同阶段遇到资金紧张问题,国家也在研究这个问题,资金相互调剂是大势所趋,早下手早主动。
新闻同期声
低收入者物业费将纳入提取范围
从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山东全省提取公积金353.3亿元,发放贷款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2%、31.9%,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82.2%。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市级缴存职工人数718.3万人,较上年增加25.4万人,缴存总额突破3000 亿,缴存余额1876亿元,分居全国第六位和第五位。
今后,山东将逐步解决公积金贷款实际存在的“劫贫济富”问题。对于低收入职工,除了国家规定的条件外,可将物业费等纳入提取范围。住建厅要求各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研究困难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办法,真正让困难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