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我们知道自建房跟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自建房并没有专门的房地产企业去开发建设,一般是农村为了满足自主建造的,因为很多是国家不认可,所以自建房是无法践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应该是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自建房是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 申请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申请人所建造的房子必须已经经过相关建设部门的认可;
3、 该自建房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 申请人必须依法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有公积金账号;
5、 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收入稳定且具备还款能力;
6、 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文件;
2、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号;
3、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和建筑规划许可证;
4、 房屋的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5、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
6、 若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自建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1、 领取表格
申请人需前往公积金管理核心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并认真填写,也可以选择自己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2、 提交申请
表格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持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申请,并将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核查。
3、 核心审核
公积金管理核心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完毕之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若不通过需说明理由。
4、 签订合同
如果公积金管理核心同意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申请人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
5、 办理抵押
签订完合同之后,申请人需前往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抵押等手续,并缴纳税费。
6、 银行放款
所有的手续都办理完之后,银行会在约定好的日期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中,此时,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