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新政
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的通知》。今日起,在该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用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改变原来“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
南昌公积金“对冲还贷”对冲还贷方式有三种:
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记者了解到,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压力,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管理系统改造升级,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抵还款,旨在“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
据了解,南昌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按月对冲还贷、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在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时,上述三种方式需提供的材料稍有不同。
对冲还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据悉,三种不同对冲还贷方式的操作也稍有差别。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其中,对于按月对冲还贷的,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已经签订过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协议的职工仍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但自《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并实施对冲还贷后,之前签订的按月或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将自动终止。需要注意的是,对冲还贷业务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的贷款职工不需要签订对冲协议,只需在办理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业务时明确告知受理人员。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贷款职工需要先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然后才能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做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签订对冲还款还贷协议有顺序要求,即此协议只能按照贷款系统中的借款人顺序签订,不能随意变更对冲先后顺序。
组合贷款也可办对冲还贷。根据我市有关规定,组合贷款里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但是,职工婚前一个人贷款,婚后配偶也有公积金缴存,其配偶暂不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也就是说,南昌市目前对冲还贷业务仅限管理中心缴存且在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如其配偶不属共同借款人,则无法在同一账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