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问答:组合贷款如何委托提取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09 |
阅读次数:2979
组合贷款如何委托提取?
提问:看到媒体报道公积金贷款在10家银行可以办理委托提取,请问如何办理?
回复:在工、农、中、建、交通、中信、招商、中德、农商、天津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申请办理此项委托提取业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应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也可以再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时,应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提醒广大职工:在与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一定要准确核实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贷款还款卡或折的相关信息,以免委提还款失败造成逾期;办理委托提取职工需首月正常还款后,公积金中心将委托提取资金划至其在贷款银行的贷款还款卡或折中,因此职工要确保首月还款账户资金充足。
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电话12329。
更多推荐:
广西:加大非公经济组织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区别
为何住房公积金要改革
上一篇: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