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东莞大病可提取公积金;实施六年鲜有人知
据悉,目前东莞公积金符合12种情况均可提取,由于公积金存款利率较低,因此不少职工常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于其他回报率更高的投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若近期有买房打算最好先不要提取,以免贷款时额度不够。
6年取公积金137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自2007年起东莞已实施大病提取公积金政策。根据2007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东莞大病提取公积金共520多人次,涉及的公积金总计1370多万元。“大病提取公积金政策实施以来,不论是提取人数,还是提取金额,均呈现出稳步上升的发展态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然而昨日记者在市区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绝大多数受访者均不知道该政策的存在,甚至不少人以为只有买房才能提取公积金。记者粗略计算,6年来东莞大病提取公积金人均2.63万余元。此外,按2012年末东莞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9万余人计,目前东莞大病提取公积金的比例仅万分之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研究科学有效的宣传方法,加大对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
大病提取须扣社保报销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大病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上述情况下职工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须扣除社保报销的费用,直至病患者康复为止。
近期买房最好先别提取
发生购房行为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先决条件。如果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用自己的钱支付首付款,然后再携购买的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据介绍,目前公积金当年缴存部分的年利率仅为0.35%,相当于活期存款利率,而上年结转部分的年利率则为2.6%,只相当于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利率。正因为利息不高,不少职工一旦符合12种提取条件之一,即会选择将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用于其他回报率更高的投资。